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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这些行为!增城警方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
发布日期:2024-04-15 02:57    点击次数:164
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

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

增城警方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

全力守护交通安全

为广大市民平安出行

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

近年来,由于“摩电”车辆出行较为方便,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。但部分驾乘人员为图便利而无视交通法规,将安全抛诸脑后,轻则扰乱通行秩序,重则引发交通事故,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对自身和他人安全构成威胁,也对社会秩序和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。有鉴于此,3月26日,增城警方集中警力重点对“摩电”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。

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42宗

在我区的主干道、重要路口

增城警方设置执勤点

对“摩电”车辆

无证驾驶、逆行、闯红灯、

违法载人、不戴安全头盔、

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

做到“发现一辆、核查一辆”

坚决消除安全隐患

切实改善路面安全通行秩序

执法的同时

向市民针对性地普及

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

提醒市民做到文明守法、安全出行

行动中

增城警方在我区设置执勤点30个

共查处“摩电”车辆

各类违法行为2142宗

增城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

行动期间

执勤警力结合日常勤务安排

采取静态和动态查处相结合等方式

对我区“摩电”车辆通行集中路段

交通违法和事故高发点段

进行精准整治

我区将以全区公安机关联勤联动机制为牵引,适时邀请广州交警支队异地用警,发挥大兵团作战合力作用,持续加大对涉“摩电”车辆等易扰乱秩序、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,筑牢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。

骑行“摩电”车辆时

如果无视法规、“横冲直撞”

不仅会影响道路交通秩序

还会令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!

01

请勿随意在马路穿插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下车推行。

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,请注意车辆盲区,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,避免“鬼探头”事故的发生。

▲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“鬼探头”,被小车撞飞。

提醒:

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过马路时下车推行,能更好观察路况,避免与行人发生冲突、引发事故。

02

骑行需戴好头盔

头部是人体最脆弱,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,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一旦发生事故,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,无异于以卵击石。头部受到撞击后,容易出现颅骨骨折、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。

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佩戴头盔,被货车撞倒后死亡。

提醒:

正确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,驾乘人员均须正确佩戴头盔以保护头部,降低事故伤害程度。

03

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。

▲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,被小车撞倒。

提醒:

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.5米的范围内行驶。

增城警方呼吁广大市民

●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安全文明出行。

● 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,确保安全车速。

● 不闯灯、不超载、不随意穿插,摩托车、非机动车在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必须驶入专用车道内,在没有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,则必须在道路右侧行驶,各行其道,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。

来源: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、广东交警、增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:葛晨晨

编辑:纪玉婷

责编:黄家荣、林汝嫦

审核:朱卓东、张慧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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